樂思集團
Pan Lloyds Group
樂思集團旗下4大補充出版品牌:樂思、躍思、眾課堂、小樂思,集合優質專業的產品,滿足孩子成長各階段的學習需要,全方位支援學校以至家中自學所需。產品深受學界及家長歡迎,更屢獲殊榮,蟬聯全港銷量No.1*,值得信賴! (*根據2019/20年度全學校書單之補充教材類別資料,超過95%學校採用樂思產品,市場銷售佔有率達65%)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制訂的政策和實務守則 最新修訂日期:29/05/2020 1. 本私隱政策聲明的制訂目的 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思」)、躍思教育出版社(以下簡稱「躍思」)、眾課堂及樂思.躍思PP家長會(以下簡稱「PP家長會」)會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員工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個人資料妥善保存及保密。 2. 個人資料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持有從多種來源(包括網上媒介)收集的個人資料,持有原因列於本政策和實務守則第3部,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確保按照條例處理下述的個人資料。 a.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可能持有之個人資料種類: - 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電郵地址 - 資料當事人現時任職的學校名稱 - 資料當事人在校任教的職位、年資和科目 b.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收集個人資料的方法 i.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可能在資料當事人進行以下活動時收集其個人資料: - 瀏覽樂思的網站(www.pan-lloyds.com)、躍思的網站(www.jumpstartpublishers.com)、眾課堂的網站(www.poplearn.hk)、 - PP家長會(http://memberclub.pan-lloyds.com)及其他相關的支援網頁 - 參加比賽、研討會、展銷活動或培訓課程 ii.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可能透過文案研究搜集個人資料,此等資料來源包括網上展示之資訊、政府刊物、報章、雜誌、註冊團體所公佈的資料及其他一切公開給公眾查閱的資源。 iii.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從各種意見調查中取得的第一手個人資料,該類調查計有客戶探訪、個人或電話訪問、小組討論等。 3.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個人資料可能作以下的用途: - 宣傳和推廣書籍、光碟和其他與教學有關的資源(您可拒收推廣資料)(詳見下述第4部); - 評估和進一步加強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的產品和服務。 4. 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擬使用資料當事人的資料作直接業務推廣及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之表示)。用作直接業務推廣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 - 處理會籍申請; - 匯編有關會員之整體統計表; - 收集資料以核實身份及記錄,並保持聯絡名單以促進會員與本公司之溝通; - 處理及跟進訂單、服務要求、查詢及投訴; - 問卷調查; - 向會員提供本公司相信會員有興趣及最新之資訊,例如推廣活動、新服務及產品及其他宣傳及市場推廣資料; - 邀請參與活動; - 向會員提出關於作為PP家長會會員可享有的福利和優惠通知; -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會不時與有關機構合作舉辦活動、提供聯合贊助、品牌推廣或產品及服務,並與有關機構共用會員的資料。 5. 為直接促銷目的而使用個人資料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收集資料當事人的姓名、流動電話號碼及住址,將會用於向資料當事人供有關本公司最新之資訊,推廣活動、新服務及產品及其他宣傳及市場推廣資料。除非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已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或不反對通知),否則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並不可以如此使用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 6. 查閱和改正個人資料的權利 a. 按條例規定,資料當事人有權: - 查核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 索取有關的資料副本和修改其資料記錄。索取或更改資料,請以書面或電郵方式提出有關要求 香港荃灣德士古道220-248號荃灣工業中心14樓 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 /樂思.躍思PP家長會 傳真:(852) 2408 0174 電郵:panlloyds@popularworld.com / pl.membership@popularworld.com b.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將根據條例規定的四十日內,對資料當事人的查詢或修改資料的要求作出回應。 c.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於處理索取資料的要求時,或會酌情收取行政費用。 7. 資料之傳遞 一般而言,會員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限由獲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授權的僱員取用。本公司不會以可識別 閣下之方式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或傳遞會員之資料,惟下列情況除外: a. 若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需要利用第三者供應商及服務提供者去協助或改進本公司之資訊傳遞及服務,而 閣下又使用上述服務,則本公司須將 閣下之資料提供予提供該等服務之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如果 閣下不欲接受有關資訊,請電郵至pl.membership@popularworld.com 通知本公司。 b. 倘若根據法律所規定,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則會披露或存取 閣下的賬戶資料。 c.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亦會為行政管理及其他本公司認為維持、檢修及改進本公司產品及服務所需起見,披露或存取賬戶資料。 8. 保障預防措施 a.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用加密法傳輸敏感的資料,並儘量對所有個人資料加以保密,但無法確保或保證向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傳輸的任何形式的資料的機密性。 b. 獲准查閱個人資料的人士只限於需要使用該等個人資料而且在遵守保密規定方面曾接受訓練的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僱員。 c. 任何可查閱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持有的個人資料的人士均對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有保密責任,而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已承諾把個人資料保密。 9.對兒童的保護(本條例只適用於網上媒介) a. 18歲或以下瀏覽網頁人士在進行以下活動前,必須取得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批准: - 發出任何個人資料或其他人士的任何資料; - 參加比賽、遊戲或抽獎。 b. 由於上述有關資料可能會在網上公開展示,即使獲得家長或合法監護人的批准,18歲或以下瀏覽網頁人士也應只提供其名字或姓名簡稱,不應提供姓名全稱。 10. 豁免 本政策內說明的任何部分不會限制資料當事人根據條例所享有的權利,可是在某些情況下仍可受到豁免, 包括當資料當事人申請引用條例中關於查閱資料及限制資料用途時,如有關申請很可能對某些不同立場的公眾或社會利益構成損害,則無需受有關規定所管限。這些利益包括保安、防衛及國際關係;罪案的防止或偵查;評稅或收稅;新聞活動;以及公眾健康方面的利益。 本網站所上載稿件乃作者原著或資料提供者提供,如有因所撰寫之稿件導致任何法律糾紛而引致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損失,一切後果均由作者或資料提供者承擔。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保留在任何時間更改本政策的權利,惟事先會在網站主頁向有關各方公佈最新的政策,或透過電子郵件、傳真或書面形式,通知有關各方最新的政策。 如果閣下不希望收到有關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的推廣資料,請以書面或電郵方式通知本公司: 香港荃灣德士古道220-248號荃灣工業中心14樓 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 / 樂思‧躍思 PP家長會 傳真:(852) 2408 0174 電郵:panlloyds@popularworld.com / pl.membership@popularworld.com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制訂的政策和實務守則 最新修訂日期:29/05/2020 1. 本私隱政策聲明的制訂目的 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思」)、躍思教育出版社(以下簡稱「躍思」)、眾課堂及樂思.躍思PP家長會(以下簡稱「PP家長會」)會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員工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個人資料妥善保存及保密。 2. 個人資料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持有從多種來源(包括網上媒介)收集的個人資料,持有原因列於本政策和實務守則第3部,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確保按照條例處理下述的個人資料。 a.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可能持有之個人資料種類: - 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電郵地址 - 資料當事人現時任職的學校名稱 - 資料當事人在校任教的職位、年資和科目 b.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收集個人資料的方法 i.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可能在資料當事人進行以下活動時收集其個人資料: - 瀏覽樂思的網站(www.pan-lloyds.com)、躍思的網站(www.jumpstartpublishers.com)、眾課堂的網站(www.poplearn.hk)、 - PP家長會(http://memberclub.pan-lloyds.com)及其他相關的支援網頁 - 參加比賽、研討會、展銷活動或培訓課程 ii.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可能透過文案研究搜集個人資料,此等資料來源包括網上展示之資訊、政府刊物、報章、雜誌、註冊團體所公佈的資料及其他一切公開給公眾查閱的資源。 iii.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從各種意見調查中取得的第一手個人資料,該類調查計有客戶探訪、個人或電話訪問、小組討論等。 3.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個人資料可能作以下的用途: - 宣傳和推廣書籍、光碟和其他與教學有關的資源(您可拒收推廣資料)(詳見下述第4部); - 評估和進一步加強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的產品和服務。 4. 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擬使用資料當事人的資料作直接業務推廣及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之表示)。用作直接業務推廣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 - 處理會籍申請; - 匯編有關會員之整體統計表; - 收集資料以核實身份及記錄,並保持聯絡名單以促進會員與本公司之溝通; - 處理及跟進訂單、服務要求、查詢及投訴; - 問卷調查; - 向會員提供本公司相信會員有興趣及最新之資訊,例如推廣活動、新服務及產品及其他宣傳及市場推廣資料; - 邀請參與活動; - 向會員提出關於作為PP家長會會員可享有的福利和優惠通知; -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會不時與有關機構合作舉辦活動、提供聯合贊助、品牌推廣或產品及服務,並與有關機構共用會員的資料。 5. 為直接促銷目的而使用個人資料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收集資料當事人的姓名、流動電話號碼及住址,將會用於向資料當事人供有關本公司最新之資訊,推廣活動、新服務及產品及其他宣傳及市場推廣資料。除非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已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或不反對通知),否則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並不可以如此使用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 6. 查閱和改正個人資料的權利 a. 按條例規定,資料當事人有權: - 查核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 索取有關的資料副本和修改其資料記錄。索取或更改資料,請以書面或電郵方式提出有關要求 香港荃灣德士古道220-248號荃灣工業中心14樓 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 /樂思.躍思PP家長會 傳真:(852) 2408 0174 電郵:panlloyds@popularworld.com / pl.membership@popularworld.com b.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將根據條例規定的四十日內,對資料當事人的查詢或修改資料的要求作出回應。 c.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於處理索取資料的要求時,或會酌情收取行政費用。 7. 資料之傳遞 一般而言,會員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限由獲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授權的僱員取用。本公司不會以可識別 閣下之方式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或傳遞會員之資料,惟下列情況除外: a. 若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需要利用第三者供應商及服務提供者去協助或改進本公司之資訊傳遞及服務,而 閣下又使用上述服務,則本公司須將 閣下之資料提供予提供該等服務之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如果 閣下不欲接受有關資訊,請電郵至pl.membership@popularworld.com 通知本公司。 b. 倘若根據法律所規定,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則會披露或存取 閣下的賬戶資料。 c.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亦會為行政管理及其他本公司認為維持、檢修及改進本公司產品及服務所需起見,披露或存取賬戶資料。 8. 保障預防措施 a.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用加密法傳輸敏感的資料,並儘量對所有個人資料加以保密,但無法確保或保證向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傳輸的任何形式的資料的機密性。 b. 獲准查閱個人資料的人士只限於需要使用該等個人資料而且在遵守保密規定方面曾接受訓練的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僱員。 c. 任何可查閱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持有的個人資料的人士均對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有保密責任,而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已承諾把個人資料保密。 9.對兒童的保護(本條例只適用於網上媒介) a. 18歲或以下瀏覽網頁人士在進行以下活動前,必須取得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批准: - 發出任何個人資料或其他人士的任何資料; - 參加比賽、遊戲或抽獎。 b. 由於上述有關資料可能會在網上公開展示,即使獲得家長或合法監護人的批准,18歲或以下瀏覽網頁人士也應只提供其名字或姓名簡稱,不應提供姓名全稱。 10. 豁免 本政策內說明的任何部分不會限制資料當事人根據條例所享有的權利,可是在某些情況下仍可受到豁免, 包括當資料當事人申請引用條例中關於查閱資料及限制資料用途時,如有關申請很可能對某些不同立場的公眾或社會利益構成損害,則無需受有關規定所管限。這些利益包括保安、防衛及國際關係;罪案的防止或偵查;評稅或收稅;新聞活動;以及公眾健康方面的利益。 本網站所上載稿件乃作者原著或資料提供者提供,如有因所撰寫之稿件導致任何法律糾紛而引致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損失,一切後果均由作者或資料提供者承擔。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保留在任何時間更改本政策的權利,惟事先會在網站主頁向有關各方公佈最新的政策,或透過電子郵件、傳真或書面形式,通知有關各方最新的政策。 如果閣下不希望收到有關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的推廣資料,請以書面或電郵方式通知本公司: 香港荃灣德士古道220-248號荃灣工業中心14樓 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 / 樂思‧躍思 PP家長會 傳真:(852) 2408 0174 電郵:panlloyds@popularworld.com / pl.membership@popularworld.com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制訂的政策和實務守則 最新修訂日期:29/05/2020 1. 本私隱政策聲明的制訂目的 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思」)、躍思教育出版社(以下簡稱「躍思」)、眾課堂及樂思.躍思PP家長會(以下簡稱「PP家長會」)會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員工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個人資料妥善保存及保密。 2. 個人資料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持有從多種來源(包括網上媒介)收集的個人資料,持有原因列於本政策和實務守則第3部,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確保按照條例處理下述的個人資料。 a.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可能持有之個人資料種類: - 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電郵地址 - 資料當事人現時任職的學校名稱 - 資料當事人在校任教的職位、年資和科目 b.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收集個人資料的方法 i.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可能在資料當事人進行以下活動時收集其個人資料: - 瀏覽樂思的網站(www.pan-lloyds.com)、躍思的網站(www.jumpstartpublishers.com)、眾課堂的網站(www.poplearn.hk)、 - PP家長會(http://memberclub.pan-lloyds.com)及其他相關的支援網頁 - 參加比賽、研討會、展銷活動或培訓課程 ii.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可能透過文案研究搜集個人資料,此等資料來源包括網上展示之資訊、政府刊物、報章、雜誌、註冊團體所公佈的資料及其他一切公開給公眾查閱的資源。 iii.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從各種意見調查中取得的第一手個人資料,該類調查計有客戶探訪、個人或電話訪問、小組討論等。 3.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個人資料可能作以下的用途: - 宣傳和推廣書籍、光碟和其他與教學有關的資源(您可拒收推廣資料)(詳見下述第4部); - 評估和進一步加強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的產品和服務。 4. 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擬使用資料當事人的資料作直接業務推廣及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之表示)。用作直接業務推廣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 - 處理會籍申請; - 匯編有關會員之整體統計表; - 收集資料以核實身份及記錄,並保持聯絡名單以促進會員與本公司之溝通; - 處理及跟進訂單、服務要求、查詢及投訴; - 問卷調查; - 向會員提供本公司相信會員有興趣及最新之資訊,例如推廣活動、新服務及產品及其他宣傳及市場推廣資料; - 邀請參與活動; - 向會員提出關於作為PP家長會會員可享有的福利和優惠通知; -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會不時與有關機構合作舉辦活動、提供聯合贊助、品牌推廣或產品及服務,並與有關機構共用會員的資料。 5. 為直接促銷目的而使用個人資料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收集資料當事人的姓名、流動電話號碼及住址,將會用於向資料當事人供有關本公司最新之資訊,推廣活動、新服務及產品及其他宣傳及市場推廣資料。除非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已取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或不反對通知),否則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並不可以如此使用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 6. 查閱和改正個人資料的權利 a. 按條例規定,資料當事人有權: - 查核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 索取有關的資料副本和修改其資料記錄。索取或更改資料,請以書面或電郵方式提出有關要求 香港荃灣德士古道220-248號荃灣工業中心14樓 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 /樂思.躍思PP家長會 傳真:(852) 2408 0174 電郵:panlloyds@popularworld.com / pl.membership@popularworld.com b.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將根據條例規定的四十日內,對資料當事人的查詢或修改資料的要求作出回應。 c.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於處理索取資料的要求時,或會酌情收取行政費用。 7. 資料之傳遞 一般而言,會員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限由獲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授權的僱員取用。本公司不會以可識別 閣下之方式向任何其他人士披露或傳遞會員之資料,惟下列情況除外: a. 若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需要利用第三者供應商及服務提供者去協助或改進本公司之資訊傳遞及服務,而 閣下又使用上述服務,則本公司須將 閣下之資料提供予提供該等服務之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如果 閣下不欲接受有關資訊,請電郵至pl.membership@popularworld.com 通知本公司。 b. 倘若根據法律所規定,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則會披露或存取 閣下的賬戶資料。 c.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亦會為行政管理及其他本公司認為維持、檢修及改進本公司產品及服務所需起見,披露或存取賬戶資料。 8. 保障預防措施 a.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用加密法傳輸敏感的資料,並儘量對所有個人資料加以保密,但無法確保或保證向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傳輸的任何形式的資料的機密性。 b. 獲准查閱個人資料的人士只限於需要使用該等個人資料而且在遵守保密規定方面曾接受訓練的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僱員。 c. 任何可查閱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持有的個人資料的人士均對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有保密責任,而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已承諾把個人資料保密。 9.對兒童的保護(本條例只適用於網上媒介) a. 18歲或以下瀏覽網頁人士在進行以下活動前,必須取得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批准: - 發出任何個人資料或其他人士的任何資料; - 參加比賽、遊戲或抽獎。 b. 由於上述有關資料可能會在網上公開展示,即使獲得家長或合法監護人的批准,18歲或以下瀏覽網頁人士也應只提供其名字或姓名簡稱,不應提供姓名全稱。 10. 豁免 本政策內說明的任何部分不會限制資料當事人根據條例所享有的權利,可是在某些情況下仍可受到豁免, 包括當資料當事人申請引用條例中關於查閱資料及限制資料用途時,如有關申請很可能對某些不同立場的公眾或社會利益構成損害,則無需受有關規定所管限。這些利益包括保安、防衛及國際關係;罪案的防止或偵查;評稅或收稅;新聞活動;以及公眾健康方面的利益。 本網站所上載稿件乃作者原著或資料提供者提供,如有因所撰寫之稿件導致任何法律糾紛而引致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損失,一切後果均由作者或資料提供者承擔。 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保留在任何時間更改本政策的權利,惟事先會在網站主頁向有關各方公佈最新的政策,或透過電子郵件、傳真或書面形式,通知有關各方最新的政策。 如果閣下不希望收到有關樂思、躍思、眾課堂及PP家長會的推廣資料,請以書面或電郵方式通知本公司: 香港荃灣德士古道220-248號荃灣工業中心14樓 樂思教育出版有限公司 / 樂思‧躍思 PP家長會 傳真:(852) 2408 0174 電郵:panlloyds@popularworld.com / pl.membership@popularworld.com